一、《 民法典 》 彩礼 退还的规定是什么? 只要是以 结婚 为目的索要的彩礼,一般不予退还,除非有以下几种情形: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 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 为条件。 二、 彩礼规定中彩礼官司需要提供什么? 1、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 可借由双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或者举行过订婚仪式、拍婚纱照等行为反映出来,表明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向,注意,谈婚论嫁和谈情说爱是有区别的,单纯的情话表白也是不能反映双方谈婚论嫁状态。 2、证明给付了财产的 证据 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礼金那么就要提供银行转账明细;若是购 买房 屋或者车辆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资证明,因为按照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将大额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一般都是用来当彩礼。 3、证明给付彩礼是当地的风俗 当地的风俗习惯可以听取当地媒婆、村长、村委会主任等人的意见,必要时可作为 证人 出庭作证。 我们国家《民法典》,对于主要涉及到婚姻的相关事项,都会作出明确的规定,比如说公共财物退还这个问题,一般情况下,在我们国家传统是有彩礼的,所以当中规定的,如果是以结婚为最终的目的而索要的彩礼,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够予以退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