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有效婚姻状况证明之件之一到派出所申报更改:离婚证、结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证明书。
《公安部下发户口登记管理规范》第六十二条 公民的婚姻、职业、住址、服务处所、文化程度等登记事项,由于实际情况变化需要变更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报,并提交与申报变更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经审查属实后,给予变更。
更改户口上的婚姻状况记录,则可持离婚证等有效离婚证明文件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立办立结。
扩展资料:
案例:
变更婚姻状态须到公安部门办理
从今年7月8日起,广州市民离、结婚后,其户口簿的“婚姻状况”栏上,不再出现“已婚”或“离婚”的红印章。如欲变更婚姻状态,须带着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亲自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变更。
市民政局事务处负责人表示,过去在办理离、结婚时,登记员在办理人户口簿上加盖“已婚”“离婚”红印,是项行政陋习,没有法理和行政依据。
这位负责人解释,过去婚姻登记员在为市民办理离、结婚登记时,在其户口簿上加盖红印,原意是方便基层工作人员随时核查户籍人员的动态信息,但是这个红印章并未与公安部门关联,未起到更新婚姻状况的作用。
市民办理离、结婚时,民政部门会否在其户口簿上加盖“已婚”、“离婚”,全国各地并未有统一做法。
参考资料:人民网-广州市户口簿不再盖“已婚离婚” 个人婚史将难查
《公安部下发户口登记管理规范》第六十二条 公民的婚姻、职业、住址、服务处所、文化程度等登记事项,由于实际情况变化需要变更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报,并提交与申报变更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经审查属实后,给予变更。
更改户口上的婚姻状况记录,则可持离婚证等有效离婚证明文件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立办立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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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变更婚姻状态须到公安部门办理
从今年7月8日起,广州市民离、结婚后,其户口簿的“婚姻状况”栏上,不再出现“已婚”或“离婚”的红印章。如欲变更婚姻状态,须带着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亲自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变更。
市民政局事务处负责人表示,过去在办理离、结婚时,登记员在办理人户口簿上加盖“已婚”“离婚”红印,是项行政陋习,没有法理和行政依据。
这位负责人解释,过去婚姻登记员在为市民办理离、结婚登记时,在其户口簿上加盖红印,原意是方便基层工作人员随时核查户籍人员的动态信息,但是这个红印章并未与公安部门关联,未起到更新婚姻状况的作用。
市民办理离、结婚时,民政部门会否在其户口簿上加盖“已婚”、“离婚”,全国各地并未有统一做法。
参考资料:人民网-广州市户口簿不再盖“已婚离婚” 个人婚史将难查
一,更改户口本婚姻状况需要的证件
1.变更已婚
本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变更离婚
本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法院离婚的提交民事调解书或已生效的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3.变更丧偶
本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材料,配偶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4.具有以下特殊情况的:
在国外登记结(离)婚的,提交《结(离)婚证》翻译件原件(加盖所在国使馆的认证章)及复印件(需加盖具备翻译资质翻译公司公章);
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本人签名的委托书, 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根据《公安部下发户口登记管理规范》第六十二条规定:"公民的婚姻、职业、住址、服务处所、文化程度等登记事项,由于实际情况变化需要变更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报,并提交与申报变更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经审查属实后,给予变更。“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扩展资料
户口信息和婚姻登记应该实现互通
在安徽合肥,各县区的婚姻登记处正在陆续配备身份证识别读卡器,合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高光平:试行的效果应该很好,因为识别器跟我们的系统已经完全融合了,所以不仅能够快速的把当事人的信息录入到我们的系统,而且辨别身份证的真伪,有效杜绝假证登记的现象,我们要求在明年4月份以前,所有的城区这一块,全部配上。
目前河南省内联网的硬件也已经配备到位,正在调试,近期将投入试运行河南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这是明年 12 年的工作计划,现在刚刚完成最基础的一步,目前硬件设备已经到位,正在调试,12年1月1号调试完毕,调试完还有很多工作。软件的试运行,数据调试,下面有专业人员的培训。”
参考资料:人民网-婚姻信息明年将实现全国联网 与户口信息互通
1.变更已婚
本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变更离婚
本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法院离婚的提交民事调解书或已生效的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3.变更丧偶
本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材料,配偶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4.具有以下特殊情况的:
在国外登记结(离)婚的,提交《结(离)婚证》翻译件原件(加盖所在国使馆的认证章)及复印件(需加盖具备翻译资质翻译公司公章);
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本人签名的委托书, 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根据《公安部下发户口登记管理规范》第六十二条规定:"公民的婚姻、职业、住址、服务处所、文化程度等登记事项,由于实际情况变化需要变更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报,并提交与申报变更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经审查属实后,给予变更。“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扩展资料
户口信息和婚姻登记应该实现互通
在安徽合肥,各县区的婚姻登记处正在陆续配备身份证识别读卡器,合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高光平:试行的效果应该很好,因为识别器跟我们的系统已经完全融合了,所以不仅能够快速的把当事人的信息录入到我们的系统,而且辨别身份证的真伪,有效杜绝假证登记的现象,我们要求在明年4月份以前,所有的城区这一块,全部配上。
目前河南省内联网的硬件也已经配备到位,正在调试,近期将投入试运行河南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这是明年 12 年的工作计划,现在刚刚完成最基础的一步,目前硬件设备已经到位,正在调试,12年1月1号调试完毕,调试完还有很多工作。软件的试运行,数据调试,下面有专业人员的培训。”
参考资料:人民网-婚姻信息明年将实现全国联网 与户口信息互通
根据相应要更改的状态来提供。婚姻状况指的是反映每个人在某一地区内的婚姻状态,婚姻状况一般分为未婚、已婚(有配偶)、丧偶、离婚四类。
未婚指15岁以上的人口尚未结过婚的状况。
婚姻状况从未婚变更成已婚的话,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
婚姻状况从已婚变成离婚的话,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原件。
婚姻状况从已婚变成丧偶的话,就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及配偶的死亡证明。根据《 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扩展资料:
变更婚姻状态须到公安部门办理
从2018年7月8日起,广州市民离、结婚后,其户口簿的“婚姻状况”栏上,不再出现“已婚”或“离婚”的红印章。如欲变更婚姻状态,须带着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亲自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变更。
市民政局事务处负责人表示,过去在办理离、结婚时,登记员在办理人户口簿上加盖“已婚”“离婚”红印,是项行政陋习,没有法理和行政依据。
这位负责人解释,过去婚姻登记员在为市民办理离、结婚登记时,在其户口簿上加盖红印,原意是方便基层工作人员随时核查户籍人员的动态信息,但是这个红印章并未与公安部门关联,未起到更新婚姻状况的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状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未婚指15岁以上的人口尚未结过婚的状况。
婚姻状况从未婚变更成已婚的话,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
婚姻状况从已婚变成离婚的话,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原件。
婚姻状况从已婚变成丧偶的话,就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及配偶的死亡证明。根据《 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扩展资料:
变更婚姻状态须到公安部门办理
从2018年7月8日起,广州市民离、结婚后,其户口簿的“婚姻状况”栏上,不再出现“已婚”或“离婚”的红印章。如欲变更婚姻状态,须带着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亲自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变更。
市民政局事务处负责人表示,过去在办理离、结婚时,登记员在办理人户口簿上加盖“已婚”“离婚”红印,是项行政陋习,没有法理和行政依据。
这位负责人解释,过去婚姻登记员在为市民办理离、结婚登记时,在其户口簿上加盖红印,原意是方便基层工作人员随时核查户籍人员的动态信息,但是这个红印章并未与公安部门关联,未起到更新婚姻状况的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状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婚姻状况有变化,户口簿上的相应信息应及时变更,不同情况下变更时要携带的材料也不同。
受理变更婚姻状况信息业务的单位是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或派出所,手续齐全可免费当场办理。变更婚姻状况信息时,当事人要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由未婚变更为已婚,还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已婚变更为离婚,要携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法院离婚的要提交民事调解书、已生效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已婚变更为丧偶,要携带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及配偶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受理变更婚姻状况信息业务的单位是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或派出所,手续齐全可免费当场办理。变更婚姻状况信息时,当事人要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由未婚变更为已婚,还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已婚变更为离婚,要携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法院离婚的要提交民事调解书、已生效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已婚变更为丧偶,要携带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及配偶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要到民政局修改。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婚姻状况更改可分为以下情况:未婚改为已婚,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已婚改离婚,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离婚后再婚,带身份证、户口簿、再婚结婚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摘要】
户口本更新婚姻状况去哪改【提问】
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要到民政局修改。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婚姻状况更改可分为以下情况:未婚改为已婚,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已婚改离婚,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离婚后再婚,带身份证、户口簿、再婚结婚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回答】
户口本更新婚姻状况去哪改【提问】
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要到民政局修改。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婚姻状况更改可分为以下情况:未婚改为已婚,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已婚改离婚,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离婚后再婚,带身份证、户口簿、再婚结婚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回答】
根据相应要更改的状态来提供。婚姻状况指的是反映每个人在某一地区内的婚姻状态,婚姻状况一般分为未婚、已婚(有配偶)、丧偶、离婚四类。未婚指15岁以上的人口尚未结过婚的状况。婚姻状况从未婚变更成已婚的话,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婚姻状况从已婚变成离婚的话,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原件。婚姻状况从已婚变成丧偶的话,就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及配偶的死亡证明。
变更婚姻状况信息时,当事人要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由未婚变更为已婚,还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已婚变更为离婚,要携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法院离婚的要提交民事调解书、已生效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已婚变更为丧偶,要携带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及配偶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当事人想变更户口本登记的个人婚姻状况,不需要带户主身份证办理,可由当事人持有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如果是登记结婚就可以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果是离异就要持离婚证或法院的民事调节书到户籍处改婚姻状况!
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
这个应该不需要变更。
结婚前与离婚后你的户口本没有变更,证明你一直都是单身。
法律上是以户口本为根据的,户口本现在什么样,就证明你是什么样,你的上一段婚姻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
结婚前与离婚后你的户口本没有变更,证明你一直都是单身。
法律上是以户口本为根据的,户口本现在什么样,就证明你是什么样,你的上一段婚姻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