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刘焕廷法律服务团队刘彬为您解答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刘焕廷法律服务团队刘彬为您解答
参考以下回答,希望能帮到你。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不离婚的问题,没领取结婚证,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去法院或者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法律依据是需要返还彩礼的。这种情况是指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同居时间不长的情况下,彩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返还。但是,在大部分地区,未婚同居有可能构成事实婚姻或者长时间的同居,此时如果再要求返还彩礼就有点不现实。因此,在这种同居时间较长或者形成事实婚姻的,彩礼可以不予返还。
以上是在实际的操作中,法官对彩礼的可能性判决。其实,解决此事最好的办法还是补办结婚证,有了结婚证,彩礼什么的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就不会遭遇返还彩礼的难题了。如果,没有补办结婚证的,由于彩礼的数目也在不断的增加,还是需要请一个专业的人士过来帮您处理比较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不离婚的问题,没领取结婚证,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去法院或者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法律依据是需要返还彩礼的。这种情况是指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同居时间不长的情况下,彩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返还。但是,在大部分地区,未婚同居有可能构成事实婚姻或者长时间的同居,此时如果再要求返还彩礼就有点不现实。因此,在这种同居时间较长或者形成事实婚姻的,彩礼可以不予返还。
以上是在实际的操作中,法官对彩礼的可能性判决。其实,解决此事最好的办法还是补办结婚证,有了结婚证,彩礼什么的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就不会遭遇返还彩礼的难题了。如果,没有补办结婚证的,由于彩礼的数目也在不断的增加,还是需要请一个专业的人士过来帮您处理比较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符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情况下,彩礼能否追回还需根据男女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彩礼是否用于共同生活支出以及有无过错责任等多种因素确定。如果男女双方没有领结婚证,共同生活的时间比较短,同居关系解除后女方需将彩礼全额返还,双方如果已经领取了结婚证,共同生活的时间比较短,离婚时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女方酌情返还彩礼。夫妻共同生活时间长短一般以一年为界限,共同生活一年以下可认定为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如果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长,财产混动,则彩礼一般不返还。【摘要】
如果没结婚,彩礼和买的东西能全部退回吗【提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符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情况下,彩礼能否追回还需根据男女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彩礼是否用于共同生活支出以及有无过错责任等多种因素确定。如果男女双方没有领结婚证,共同生活的时间比较短,同居关系解除后女方需将彩礼全额返还,双方如果已经领取了结婚证,共同生活的时间比较短,离婚时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女方酌情返还彩礼。夫妻共同生活时间长短一般以一年为界限,共同生活一年以下可认定为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如果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长,财产混动,则彩礼一般不返还。【回答】
可以【回答】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符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情况下,彩礼能否追回还需根据男女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彩礼是否用于共同生活支出以及有无过错责任等多种因素确定。如果男女双方没有领结婚证,共同生活的时间比较短,同居关系解除后女方需将彩礼全额返还,双方如果已经领取了结婚证,共同生活的时间比较短,离婚时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女方酌情返还彩礼。夫妻共同生活时间长短一般以一年为界限,共同生活一年以下可认定为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如果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长,财产混动,则彩礼一般不返还。【摘要】
如果没结婚,彩礼和买的东西能全部退回吗【提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符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情况下,彩礼能否追回还需根据男女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彩礼是否用于共同生活支出以及有无过错责任等多种因素确定。如果男女双方没有领结婚证,共同生活的时间比较短,同居关系解除后女方需将彩礼全额返还,双方如果已经领取了结婚证,共同生活的时间比较短,离婚时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女方酌情返还彩礼。夫妻共同生活时间长短一般以一年为界限,共同生活一年以下可认定为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如果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长,财产混动,则彩礼一般不返还。【回答】
可以【回答】
你好,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
扩展资料
关于什么情况可以要回彩礼,对此我国法律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所以在下列情况下,离婚时不能要回彩礼: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扩展资料
关于什么情况可以要回彩礼,对此我国法律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所以在下列情况下,离婚时不能要回彩礼: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