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九条规定: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关于“上门女婿”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婚姻法第9条,根据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没有此类规定
呵呵
上什么门,防盗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