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地居民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办理结婚需要的证件及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婚姻登记条例》第4条、5条、7条的规定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公民同外国人在 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 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2、办理结婚需要的证件及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婚姻登记条例》第4条、5条、7条的规定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公民同外国人在 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 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只能到男方或女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就是只能去男方所在镇的婚姻登记处,如果南方不是石湾的就不能去石湾等级了。要待双方户口本、身份证、所在地居委出具的证明,你的居住证,其实最好打电话去婚姻登记处问问。
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五峰四路25号),就是石湾婚姻登记处(0757)82028881
禅城区婚姻登记处,就是岭南天地那间,这间要网上预约才能办的
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五峰四路25号),就是石湾婚姻登记处(0757)82028881
禅城区婚姻登记处,就是岭南天地那间,这间要网上预约才能办的
就需要户口本身份证
身份证,户口本。照片。
不要
一般结婚需要男女双方户口所在地提供各自单身未婚证明,及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目前都是联网的,如果这些都做了登记结婚时电脑上是可以查出来的。